“女金领”投资500万买地 离婚引发巨额财产纠纷
东南网5月1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杨长平/文陶小莫/漫画)结婚期间买地,地价大涨赚了钱;离婚之后,前夫能不能分一杯羹?哪些情况下,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近日,思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投资收益引发的“争夺战”。这对夫妻,恋爱不满3个月就闪婚,结婚5年多后离婚,其间,妻子投资500万元买地,结果地价大涨赚了几百万元。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妻子买地的收益属婚内投资收益,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因女方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案件进入了二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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