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王春霞 发自天津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3月26日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面临的社会问题与法律对策研讨会”上透露,日前民政部已和教育部、公安部决定今年开展留守儿童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现精准帮扶。 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公布,明确,“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同时,留守儿童工作由之前全国妇联负责改由民政部负责。 我国留守儿童到底有多少?目前说法不一,6700万,6100万,6800万,不同的场合,数据不同,但是目前留守儿童的这些数据都是推测数据。 据倪春霞介绍,由27个部门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将很快召开会议,明确各部门在留守儿童工作的职责分工以及今年的具体工作安排。今年将推动各个省、市、县根据意见制定切实可行、因地制宜的工作措施。 3月26日,来自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中国法学会、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天津市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社会团体的有关负责同志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及天津社科机构的专家学者发布了《全社会都来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倡议书》。 与会代表在倡议书中指出,关注留守、流动儿童的社会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客观而言,我们对待这一特殊群体的关心、关注和爱护还处于相对较低的层次和水平。至于制定法律对策、保障相关法律的实施更是常常捉襟见肘。强烈呼吁从事儿童保护法律职业和事业的各界人士对此问题持续高度关注。 与会代表倡议,完善现行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加快儿童保护立法步伐,尽快建成我国儿童保护的法律体系。特别倡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基础上,出台专门的《儿童福利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倡议尽快出台《社会救助法》《留守、流动儿童保护条例》,从制度层面为留守、流动儿童的特别保护、社会救助管理等提供清晰明确的法律框架,明确规定各种救助保护措施。 与会代表倡议要尽快建立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留守、流动儿童保护网络,特别要加大对留守、流动儿童群体的日常救助力度;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平台优势,积极发动社区联络员、志愿者队伍、社区群众、社会工作者共同参与;建立问题家庭、高危家庭档案,采用定期调查、邻里走访、家庭访问等方式,了解家庭抚养情况;及时对特殊家庭进行指导,督促、帮助这些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加大救助帮扶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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