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促进妇女创业创新是妇联组织服务党政工作大局、服务国家改革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工作内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精神,引领广大妇女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积极投身创业创新的社会实践,全国妇联决定,在广大城乡妇女中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把握新形势下妇女创业创新的新机遇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国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为拓展妇女发展空间,促进妇女创业创新提供了宝贵机遇。各级妇联要明大势识大局,充分认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妇女抓住“互联网+”的新契机,在创业中实现价值,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作出贡献。 (二)切实履行妇联职责。《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强调,党的群团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各级妇联要围绕妇女所急、党政所需和妇联所能的三维交汇点,把握市场化、信息化、网络化对妇女带来的深刻影响,激活妇女的创业创新潜能,引导妇女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三)积极顺应妇女需求。女性在互联网经济中具有独特优势,是推动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引导好、服务好蕴含在妇女之中的创业热情和创业需求是妇联组织职责所在。各级妇联要因势利导,加强新形势下妇女创业创新特点,通过有效举措引导和服务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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