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春霞 3月15日上午,经过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们的表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赞成票2619、反对票213、弃权票44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赞成票2529、反对票284、弃权票61通过。这两组数据意味着两高报告双双获得10年来最高的赞成率。 数据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代表们对两高过去一年所做工作的肯定,这其中就包括两高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推进。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对最高人民法院报告中所举的“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首例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资格案件”印象深刻。 朱征夫说,家庭监护往往缺乏国家监督。撤销父母监护权一直是我国监护制度的缺失,该案例意义重大。 该案例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对2014年“加强少年审判工作”部分,“完善‘圆桌审判’方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5万人。继续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加强少年民事案件审判工作,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首例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资格案件,依法制裁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权利行为,促进解决监护缺位问题,完善监护制度。” 少年司法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4021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加强帮教考察,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白驹看来,“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这部分放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2014年工作总结第一部分“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之中,在很大程度上表明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 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这部分有一整段长长的表述,即“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惩处力度,对组织策划、多次参与、拐卖多人的罪犯,坚决依法严惩。继续落实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高压态势。各级法院审理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48件,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876人。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依法制裁家庭暴力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也在2014年工作总结中指出,“坚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拐卖儿童妇女、性侵幼女以及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 这些数据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两高在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方面的一贯立场,特别是坚决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回应了社会焦点问题。 婚姻家庭案件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司法为民,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部分,开头即指出“各级法院审理一审民事案件522.8万件,同比上升5.7%。其中,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61.9万件。”“依法审理就业性别歧视案件,切实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制定司法政策,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 这是近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依法审理就业性别歧视案件,切实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审判机关对就业性别歧视较为突出这一社会现实的积极回应,为促进女性平等就业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2015年的主要任务中,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仍然是两高关注的重点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建立对涉枪涉爆、拐卖儿童妇女以及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指出,“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各类犯罪”。 我们相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两高将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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