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樊芸: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 本报记者 耿兴敏 “近年来,个税改革呼声较高,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商会)副会长樊芸提出建议,个人综合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计征。 樊芸对记者说,在我国,尤其是东部沿海城市,虽然个人收入较高,但是如果三口之家中有无收入或少收入的,收入就摊薄了。一旦一个家庭遭遇大病致贫的不幸,子女考上大学或出国留学,不但要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还要支付教育费用,仅靠一个人的收入也会出现家庭经济拮据,支出成本过高。 樊芸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按个人年收入35万元算,每年要交64940元的税。如按三口之家计算,每人年收入不足12万元,全家共交2.48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少交4万多元,大大减轻家庭的负担。 樊芸建议,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计算标准。这样,综合所得税按照三口之家为单位,可分摊成本,使税赋更加公平。 “同时,建立以大病致贫的家庭综合所得税申报制度。” 樊芸介绍,目前,上海已经试点对因病致贫家庭的特别救助。可以根据2009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建立的“居民收入核对系统”,该数据库可以有效甄别、认定保障房申请和因病致贫家庭,可以逐步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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