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妇联新闻>妇联要闻> 正文
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立法调研
www.fjsen.com 2014-12-08 14:48:59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记者王春霞 吴军华/通讯员刘伟玲 发自北京 12月1日至6日,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妇联组成联合调研组,就反家庭暴力立法在福建、广东两省开展调研,听取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胡可明、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带队调研。

调研组深入福建、广东两省的四个市县,实地走访法院、公安局、街道社区、综治中心,考察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并与基层党政领导、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妇联干部、社区工作者以及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法制办、司法局等部门的同志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充分了解城区、郊区、山区等经济、社会及文化状况不同地区的家庭暴力情况,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福建、广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积极探索和有益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认真吸取大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调研中,大家高度认同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为国家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方略和宪法尊重保障人权精神的实际行动。在座谈过程中,与会人员对草案的指导思想、框架结构、基本内容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许多条款反映了基层实践经验,符合基层实际情况。同时,大家从基层群众生活状况和基层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发,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宗旨、家庭暴力的概念、法律的适用范围、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的措施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反家庭暴力法早日出台表达了殷切希望。

谭琳指出,积极参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配合政府法制部门做好立法工作是妇联组织源头参与的重要任务。希望各级妇联组织密切关注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讨论,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意见建议,以实际行动推动反家庭暴力法早日出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