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妇联新闻>妇联要闻> 正文
让《反家庭暴力法》成为“护身符”
——莆田市妇联学习讨论《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专题活动
www.fjsen.com 2014-12-05 17:02:29 来源:福建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今天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4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贯彻宪法、法律和法规,12月4日上午,市妇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讨论《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专题活动。

专题会上,全体妇联干部认真学习了《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并围绕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婚外暴力纳入治安刑法调整,发现家暴未报案或将担责,警方可对轻微家暴书面告诫,破解家庭暴力举证难,受害人可申请家庭‘禁止令’,监护人施暴将被撤销监护”六大看点进行热烈讨论,提出了家庭暴力主体范围、行为界定、“人身保护令”申请程序等方面的建议,特别就如何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此同时,市妇联在网站上转载了《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动员市直各部门和各级妇联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讨论、领会征求意见稿的宗旨和意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推进《反家庭暴力法》作出应有的贡献。

家庭平安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作为我国首部针对家庭暴力的《反家庭暴力法》,让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公民,尤其是妇女儿童和老人有了可以保护自己的“护身符”,也让相关部门制止和处理家庭暴力问题变得“有法可依”。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