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和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国家庭文化艺术节暨“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省妇联决定,从2014年8月至12月,组织开展2014年福建省家庭文化艺术节暨“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 一、活动宗旨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以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载体,立足城乡社区,充分发动群众、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文化艺术活动,荟萃和展现家庭文化建设成果和蕴藏在广大家庭中的好家风好家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家庭美德在家庭领域传播,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展示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 三、活动内容 1.“好家风好才艺”家庭才艺展示活动 以弘扬家庭美德、展示良好家风为内容,以城乡社区“妇女之家”为平台,以舞蹈、歌唱、故事会、书法、绘画、摄影、剪纸、小制作发明、服装服饰、盆景园艺等家庭才艺为表现形式,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家庭才艺展示活动,让群众在“我说我家、我唱我家、我演我家、我画我家”中接受教育,陶冶情操。 2.“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以议家风、晒家训、征格言、传美德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群众畅谈体会感悟,分享好家风、传颂好家训,呈现家庭文明风貌。结合已在全省开展的“好爸好妈好家风”宣传展示活动,面向群众征集好家风好家训,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设置“好家风好家训”展示台,组织群众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讨论评议;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上开设专题专栏,持续刊登好家风、好家训以及积极向上、真实感人的群众言论;大力选树、宣传和展示传承良好家风的典型家庭,组织他们深入城乡社区开展宣讲活动,为群众树立践行美德、崇德向善的身边榜样;因地制宜地制作一批体现好家风好家训的公益广告,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城乡社区及公共场所持续播放,营造人人崇尚家庭美德、家家赞许好家风好家训的浓厚氛围。 3.“好家风·节俭养德”主题实践活动。 根据省委常委陈桦同志关于“结合家庭工作开展节俭持家活动,树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批示精神,落实省妇联《建设生态家园三年提升行动》和《“节俭养德 巾帼在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好家风·节俭养德”主题实践活动,将活动与“建生态家园、享低碳生活”相结合,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广泛开展“资源循环利用”、“闲置物品共享”、“美化绿化家园”、“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科学食粮、健康圆梦”等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践行勤俭持家、移风易俗的家庭美德,使节俭养德、文明生活进社区、进家庭。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14年福建省家庭文化艺术节暨“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地妇联要将活动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结合起来,制定方案、加强协调,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切实增强活动的互动性和实效性。 2.形成合力,营造氛围。各地妇联要主动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的重视和支持。主动联系文联、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民间文体组织,发掘、整理、编排和选送具有当地特色的家庭文化艺术精品。要集合各类媒体优势,做响做实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家庭文化建设、树立良好家风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积极作用,宣传传承良好家风家训的“最美家庭”,宣传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推进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3.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地妇联要从实际出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探索创新形式和载体,注重层层组织发动,注重线上线下活动的结合,注重引导群众开展网上留言讨论等互动活动。通过活动产生一批家庭才艺精品、一批“好家训好家风”经典格言、一批家庭道德公益课程、一批家庭美德优秀宣讲队和一批家庭建设工作典型,使活动开展在基层、活跃在基层、见效在基层。 4. 参与投票,评出佳作。全国和我省家庭文化艺术节的专题网页都设立了投票区,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好评选投票工作,发动网友积极为自己喜爱的家庭文化艺术作品和好家风好家训投票。全国和我省将以群众投票与评委投票加权的方式,推出优秀作品,在专题网页、微博上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全国家庭艺术节投票区将于11月1日10:00启动,11月15日17:00关闭;我省家庭艺术节投票区将于9月25日10:00启动,10月10日17:00关闭。每个IP地址每天在每个展区内限投1次,投票网址另行通知。 五、报送要求 省妇联将在东南网福建妇联新闻频道开设福建省家庭文化艺术节暨“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专题页面,福建妇女网和新浪、腾讯“闽姐姐”微博将予以链接关注。专题页面设各地活动情况、家庭才艺视频、家庭才艺图片、家庭节俭养德、民族家庭才艺等展区和“好家风好家训”自荐他荐、践行“好家风好家训”家庭故事、网友留言等栏目。各地妇联从9月1日起,可分类向网络和微博专题栏目上传优秀才艺家庭、优秀家庭文化艺术作品和推荐的“好家风好家训”格言及家庭故事。 (一)请于8月29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报送省妇联宣传部,10月底将活动阶段性情况报省妇联宣传部。 (二)请于9月1日起开始上传作品,9月20日17:00上传截止,报送内容如下(相关表格电子版详见附件): 1.各地活动情况:包含各地开展家庭文化艺术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简报、工作图片等,数量不限。 2.家庭才艺视频3个:包含舞蹈、歌唱、故事会、曲艺、家庭服饰展示等(详见附件1)。 3.家庭才艺图片5幅:包含书法、绘画、摄影、剪纸、服装服饰、盆景园艺等(详见附件1)。 4.“好家风好家训”格言10条:内容为原创,字数不超过80字(详见附件2)。 5.“好家风好家训”故事5个:要求可读性强,可用特写、专访、侧记、札记、巡礼、速写、集纳、散记、记者来信、新闻小故事等形式,字数不超过1500字(详见附件3)。 6.家庭节俭养德作品:展示家庭节俭节约的小制作、小发明,报送视频3个,图片5幅,每个作品文字说明不超过500字(详见附件4)。 7.民族家庭才艺特色作品:即展示少数民族家庭独特的家庭文化的视频2个、图片3幅,每个作品文字说明不超过500字(详见附件4)。 (三)作品要求 1.视频作品拍摄形式为家庭成员先说自家的家风家训,再表演才艺。视频拍摄要求一台摄像机连续拍摄。每个视频大小不超过280M。每个视频均需附作品简要说明和表演家庭简要介绍(不超过500字)。 2.每幅图片要求宽630*高450,大小不超过2M。每幅图片均需附图片简要说明和家庭简要介绍(不超过500字)。 3.每个报送的作品均要有文件名。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市、县(区)**家庭**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省妇联宣传部邮箱fjsflxcb@163.com,联系人:省妇联宣传部马捷、林楠,联系电话:0591-83815195,87840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