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
《中国妇女报》:您认为在推动全国妇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主体责任约谈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宋秀岩:全国妇联党组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希望达到:第一,强化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通过督促和重申,强调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忧患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各部门(单位)正确认识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的责任区分,把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来。 第二,明晰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强调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本部门(单位)的业务工作,更要抓好党的工作,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以党的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创新发展,以业务工作成效反映党的工作成果。通过主体责任内容的进一步明晰和强化,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督促各部门(单位)查找存在的差距并积极整改。约谈中,根据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的汇报,党组成员除依据《全国妇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提醒书》,向被约谈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逐条重申中央和党组的有关要求外,还将有针对性地督促被约谈人进一步查找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工作差距,突出问题导向,共同研究切实解决的措施办法。 第四,不断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的长效机制。全国妇联党组主体责任约谈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举措,需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约谈为基础,制定全国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及时与新提任的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定期与部门(单位)一把手开展约谈,使主体责任约谈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党组将继续以身作则,进一步加强领导指导,督促推动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领导和支持机关纪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积极营造全会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廉洁高效的良好风气和氛围,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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