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福建省妇联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牵头部门之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实施意见,积极作为,服务家庭,传播科学家教知识,推动实施家庭教育五年规划。特别是近年来,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成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从六个方面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一是注重源头推进。省妇联将家庭教育重点内容纳入《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明确家庭教育工作的内容、重点和要求,从源头上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持续发展。同时由省妇联牵头,联合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等多家单位制定并实施《福建省关于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明确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家长,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提高素质、解决好成才观念和科学教子的方法问题。规划还要求各级财政要制定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家庭教育工作财政预算,保障家庭教育工作必需的财力支持。各级妇联组织每年都通过汇报会、联席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不断推进我省家庭教育工作。今年省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省妇联主席吴洪芹提交了《关于把家长学校教师培训列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建议》,引起省教育厅的重视,并答复要“将家长学校领导、骨干教师培训列入教育厅师资培训计划,把参加家庭教育专项培训的课时数作为继续教育学时予以认定”。 二是协同各方力量。针对妇联组织牵头实施家庭教育工作,存在资源和手段缺乏的实际情况,各级妇联开放工作途径,积极争取各方参与家庭教育工作,通过主动牵手,与教育、民政和新闻宣传部门,以及民办家庭教育机构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互相支持、互为补充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2011年,省妇联和省教育厅关工委建立了家庭教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借此加大了家教工作的力度,拓展了家教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省妇联早在1985年就成立了福建省家庭教育研究会,汇聚了一批热心家庭教育工作、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指导服务工作。近年来还吸收了有良好资质的民办家庭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充实到家庭教育研究会的理事会中。 三是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不同时期家庭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城乡广大群众对家庭教育的需求情况。2009年,省妇联、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与福建师大教育学院联合开展“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与控制的对策研究----基于家庭视角分析”的调研,此项课题研究被评为全国家庭教育“十一五”课题优秀成果奖。2010年,省妇联、省教育厅、福建师大教育学院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厦门市、区、街道、社区开展“厦门社区家庭教育整合与优化情况”的专题调研,形成《厦门社区家庭教育资源整合与优化实证研究》的调研报告,作为2010年省重点课题刊登在省委政研室《调研文稿》。2013年底,省妇联又与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联合开展了“福建省家庭道德教育的现状与对策”课题研究,力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推动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开展针对性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依据。2013年省妇联还确立了泉州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等20家单位为福建省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以促进全省家庭教育理论研究、调查实践和成果运用上新水平,推动形成多层面、立体化的家庭教育研究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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