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联实施“土地登记中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项目
“确权登记”: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第一环节”
“确权登记”: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第一环节”
www.fjsen.com 2014-05-15 15:34 来源:
我来说两句
龙岩市妇联主席邱玉燕(左)在田间地头征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5月初,福建省妇联发布《关于实施“土地登记中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单位——漳平市、永安市,实施“土地登记中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项目。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等必将极大提升农业生产力和土地价值,在城镇化过程中妇联组织更要重视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5月12日,福建省妇联主席吴洪芹对记者表示,随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进一步凸显,省妇联决定主动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在确权登记中明确将妇女作为共有人,并推动将女性与男性共同作为承包方代表进行登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土地利益矛盾纠纷。 |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