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宣传部下发文件要求新闻报道要充分尊重妇女儿童
www.fjsen.com 2012-12-07 14:45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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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党柏峰 发自西安 “省妇联关于妇女儿童宣传工作组织有力,宣传到位,成果颇丰,效果很好。希望再接再厉,也希望各新闻媒体多报道我省妇女儿童工作。”这是陕西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景俊海对陕西妇女儿童宣传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日前,陕西省委宣传部联合省妇联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宣传工作的意见》,就当前和今后进一步加强妇联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妇女儿童宣传工作是党和政府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妇女儿童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内容。各级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等主题宣传,开展访妇情活动,为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了解妇女儿童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与当地妇联组织建立妇联宣传工作机制;各级妇联组织要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安排,组建宣传策划队伍,构建信息发布机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努力形成推动该省妇女儿童工作创新发展的新闻宣传合力。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国家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社会性别意识,报道中要充分尊重妇女儿童,避免出现侮辱、贬抑、否定女性人格等有关字眼,确保舆论导向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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