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设立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以推动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贯彻实施
www.fjsen.com 2012-11-23 15:27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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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叶海燕 发自深圳 2013年1月1日开始,《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11月21日,由深圳妇女发展研究会和深圳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深圳性别平等与机构建设”研讨会在深圳召开,多位专家学者以及市妇女发展研究会的会员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据悉,深圳将创设一个新的组织实施机构——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来推动实施《条例》。
中国大陆第一部性别平等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已于今年6月28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条例》的一大突破之处在于,提出创设一个新的组织实施机构,即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为了宣传和贯彻《条例》,推动深圳性别平等机构的建设,深圳妇女发展研究会和深圳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本次研讨会,邀请了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官员、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在为期一天半的研讨会中,共同探讨加快深圳性别平等机构建立的理论基础、模式选择和操作经验,为深圳贯彻实施性别平等条例提供借鉴。
深圳市妇联主席蔡立表示,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的设立工作迫在眉睫。目前有两个备选方案,一是成立一个全新的独立机构,另一个是与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编制整合、职能调整。最终方案将由深圳市政府部门来确立。蔡立说,深圳提出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前提之一就是要建立一个真正的法治城市。在性别平等立法和贯彻实施过程中,深圳妇联责无旁贷,将继续全力以赴,为全国的性别平等事业作出有意义的尝试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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