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应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而非推向社会
有资料显示,国外将中国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主要问题形象地表述为成人围绕着孩子转的“小太阳”现象,对此李洪曾认为,“小太阳”只是中国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表面现象,这并不表明大多数的独生子女的家长以儿童中心,反而常常是将成人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儿童身上,试图让孩子沿着成人预设的轨道前进的“大太阳”问题,才是中国儿童家庭教育的根本问题所在。
中华女子学院焦健副教授分析指出,现实中不少的父母缺乏对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的正确理解,甚至将家庭教育简单等同机构教育,将父母本身应该承担的家庭教育的责任转移到教育机构中,不了解、不尊重儿童发展规律和特点,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儿童的健康成长造成了损害。
早期教育的服务重心应该从“孩子”转向“家长”
人为什么要接受教育?究竟应当怎样教育我们的孩子?什么样的早期家庭教育才是更好的?谁能来帮帮年轻的父母,逐步学会正确地担负起家长的职责,谁又有能力和资格承担起教育当下已经步入生育阶段的独生子女们成为合格父母的重任?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教育专家陈学峰,根据自己对国际社会的了解提出:在政府完善和加强公共服务系统的重要时期,有必要开发对家庭育儿的全面和系统化的支持措施:1.开发中国家庭育儿能力的基本标准,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研究,在确定不同层面的父母和看护者在实现标准方面的差距和困难,为国家制定相关支持措施提供依据;2.政府支持家庭育儿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以各种方式支持设立基于社区的和基于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的家庭养护支持服务。3.推动支持家庭育儿工作者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并对育儿支持服务机构进行专业引导和质量监控;4.将育儿的支持纳入相关福利政策,如产假、育儿假期政策,贫困家庭的育儿补贴政策等;5.形成育儿的媒体宣传策略,影响不同层面的父母以及看护者,提高育儿水平。
目前,社会上的早期教育的服务重心也应该从“孩子”转向“家长”,焦健如是说。早期家庭教育的问题很多,问题的根源不在孩子而在家长,婴幼儿的家长应该是早期家庭教育的主要对象。转变家长的教养观念、树立对婴幼儿正确的教养态度、提高养育婴幼儿的能力和改善对婴幼儿的教养行为,是早期家庭教育指导的具体目标。
回顾我国家庭教育指导近三十年多年的发展,经历了从“教育家长”“指导家长”到“服务家长”的转变。焦健所说的“服务”,不仅仅是指组织几次亲子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文字音像资料、设置家庭教育信息交流平台等,而是对家长从“面上指导”向“分类指导”发展;从服务人员的培训,建立准入制度,到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基于城乡地区差异、家长需求和儿童发展特点,提供科学、有针对性、有效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之中,大力发展公益性早期家庭教育支持和服务,为城乡家庭特别是困境儿童、困境家庭、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家庭提供普惠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支持和服务。
不能否认,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保障儿童拥有良好的家庭育儿环境,关系到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对儿童早期在健康和关爱教育方面进行投入是提高人口素质、减少社会差距,能够产生最高回报率的社会投入,这已经为多个国家的实践所证实。(本报记者郝卫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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