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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七大举措深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www.fjsen.com 2012-07-27 09:16   来源:中国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妇女网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委《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妇字[2012]8号)的要求,日前,黑龙江省颁布实施《黑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要通过七项举措,深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一是推进家庭教育法规政策完善,促进家庭教育工作持续发展。围绕家庭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家庭教育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努力推动家庭教育相关法规条例出台,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拓展家庭教育工作阵地,夯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基础。巩固发展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80%的城市社区和6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办家长学校,市、县(区)及乡(镇)普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三是推进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壮大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骨干力量。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骨干系统化培训,配合推进家庭教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提高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有条件的高校、研究机构设置家庭教育专业或课程,培养家庭教育专业、专长毕业生,充实家庭教育专业力量。省、市、县普遍建立家庭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专家队伍、社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教师、儿童工作者、“五老”人员的积极作用。

四是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统筹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发展。发展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依托家长学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妇女之家、文化活动站、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阵地,为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重视向留守、流动、困境儿童家庭和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和关爱帮扶,有条件的地方在学校、社区、乡村设置专业社工岗位提供救助及指导服务。重视早期家庭教育工作,充分借助幼儿园所的专业资源优势,发挥新婚夫妇学校、妇幼保健院、孕妇学校、妇女之家、儿童早教基地、家庭教育指导站等基层阵地作用,开展公益性的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普及。坚持定期组织各级家庭教育讲师团深入基层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讲和问题咨询,各级各类家长学校每学期或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家长参与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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