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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今年超八成外来工子女读公办校 比例增高
www.fjsen.com 2012-07-11 15:28  郑友贤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11日讯 (记者 郑友贤)外来工子女“入学难”,想读公办学校更是“难上加难”。不过,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政府获悉,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出台——今年全市随迁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比例将达80%以上,今后还要逐年提高。

《意见》中提出,2012年,厦门全市随迁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的比例将达80%以上,其中思明区80%以上,湖里区70%以上,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各90%以上,翔安区100%;2013年至2014年逐年提高,到2015年,全市随迁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的比例,要达到90%以上,其中思明区95%以上,湖里区90%以上,同安区98%以上,集美区、海沧区、翔安区各100%。

厦门将加快建设一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建设。抓紧新建、扩建和改建一批公办学校,着力增加学位,确保逐年提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公办校的比例。

同时,《意见》还要求加强招生管理。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统一下达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和海沧区等四个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招生计划,并按照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等“四公开”原则,招收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严格民办学校的准入条件,对于未经批准、非法举办、质量较低的民办学校,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

此外,厦门还将推行委托管理,让随迁子女享受与公办学校办学水平接近的义务教育。对经厦门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办,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民办学校,可实行由政府委托公办学校进行管理:(1)租用小区配套公办校舍办学的;(2)租用公办学校因布局调整闲置旧校舍办学的;(3)租用国有企业资产办学的;(4)办学条件较好,管理较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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