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媒体关注 > 正文
12岁女孩瞒妈妈千元买下名犬 家长有权向店家提出全额退款
www.fjsen.com 2012-07-04 11:2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7月4日讯(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 陈梅莹 林钦)12岁的女孩,爱上富太太的范儿,瞒着大人,花1500元买下一只名犬。而且,女孩还以每月50元的价格,将爱犬寄养在宠物店。

最近,龙岩漳平市的吴女士为了这事烦透了。她询问工商局,这12岁小女孩的“大额消费”,家长是否有权向店家提出退款?

女儿瞒着妈妈买名犬

吴女士说,女儿今年12岁,平日里看着挺乖巧。可前一段时间,爱女自称有了“宝贝”,这可把吴女士吓了一大跳。

一经打听,吴女士才知道,女儿眼中的“宝贝”是一只名犬。女儿告诉她,这狗狗花了她1500元。

原来,吴女士的女儿非常喜欢宠物,小小年纪,居然就瞒着妈妈,私自在宠物店买了这只名贵犬。

这还没完,为了照顾“小心肝”,吴女士女儿还特地把爱犬寄养在宠物店,每月50元。

吴女士看着宠物店开给她女儿的一张张收据,忍不住心痛。

她不禁疑惑:一个12岁的小女孩,私自购买贵重物品,大人是否有权要求店家退货?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