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当报雨露恩,是妇联给了俺第二次生命,俺要用挽救回来的生命去帮助更多的像我一样的农村妇女”,郑玉平(化名)说。
郑玉平是河南省郏县冢头镇一位普通农村妇女。2010年初,通过“宫颈癌”免费检查,被查出患有宫颈癌。经过及时治疗,郑玉平的身体恢复得很好。如今,她怀着对于生命馈赠的感恩,积极配合妇联组织,为像她一样的基层妇女服务。
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只是近年来妇联组织服务基层妇女的重大举措之一。
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设“坚强阵地”“温暖之家”的要求,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以“妇女之家”建设为突破口,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科学把握妇女群体的新变化和妇女工作的新环境,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和妇联组织的工作优势,以更加务实、创新的精神开创基层妇女群众工作的新局面,唱响了心系妇女、服务基层的组曲,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民生关怀暖人心
广西南宁市经济开发区出现了一个感人并令人振奋的情景:几十名“出嫁女”敲锣打鼓地把大红的锦旗送到开发区党委和政府,一个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的温馨场面。这是因为,不久前该开发区2236名“出嫁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出嫁女”问题成为了广西基层妇女维权的难点问题。为此,广西妇联立足“双维双促”机制,把“出嫁女”问题放到综治维稳平台上去解决,推动建立了由多个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的解决“出嫁女”问题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了解决“出嫁女”问题的强大合力。
“加强妇女群众工作就要与为妇女办实事结合起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日前在湖北、江苏调研时指出。
各级妇联组织在开展妇女群众工作时,从基层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想基层妇女群众之所想,急基层妇女群众之所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解决了一大批基层妇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了妇女儿童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类似广西的“出嫁女”问题,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是基层妇女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
为从源头上最有效地维护妇女权益,黑龙江省妇联与省民政厅联合,在全省开展了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走出了一条解决妇女权益问题的治本之路。截至2012年4月底,全省已有8577个村启动了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完成修订的村为7592个,占83.3%。
近年来,留守妇女儿童问题牵动了很多人的心。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她们承受着中国社会转型的成本,也期待着社会的援手。
安徽省农村留守妇女约350万人,留守儿童约360万人。结合这一突出实际,安徽省妇联把关爱留守群体工作作为农村妇女儿童工作的重点。几年来,全省有220多万名妇女参加了科技培训,36万多名妇女参加了阳光工程培训,15万名女农民参加了农民工培训,并在全省1308个乡镇建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为推动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改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甘肃省自然条件严酷、经济发展滞后,贫困问题突出。甘肃省妇联通过探访了解到,谋求发展是基层妇女群众的最大期盼,缺少资金是基层妇女群众的最大难题。为此,甘肃省妇联推动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规范、解决了甘肃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诸多瓶颈问题。
去年至今,甘肃省新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04.58亿元,累计发放量达到了183.08亿元,扶持43.71万名妇女创业就业。
而在四川,“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很多住在帐篷和板房里的妇女失去稳定的经济来源。为此,四川省妇联积极挖掘当地传统文化资源,开发蜀绣、羌绣、竹编、棕编、草编、年画等传统手工产业,帮助了灾区妇女就地实现了居家灵活就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