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省妇联副主席、纪检组长王秋梅赴宁德福鼎市,为全省首个婚姻家庭审判庭——福鼎市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庭授牌。
多年来,福鼎市法院着力加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力度,始终处于全省先进行列,被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十佳法院”等荣誉称号。福鼎市法院按照创建“闽浙边界创新型法院”的工作要求,率先探索与创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机制,结合婚姻家庭审判实际,于2012年5月17日经中共福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全省首个婚姻家庭审判庭,其主要职责为:审理涉及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的一审刑事案件;审理婚姻纠纷,赡养纠纷,抚养、扶养费及抚养、扶养关系纠纷,继承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等及其他涉及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的一审民事案件。
省妇联副主席王秋梅在授牌仪式上对我省法院系统长期以来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伴随经济发展,社会进入多元化时代,也是社会矛盾凸显的敏感时期。福鼎市法院成立婚姻家庭审判庭,体现了法院维护人民利益、和谐司法的精神,不仅与妇联的工作重点相吻合,也是对基层妇女维权工作的有力支持。这一举措将促成法院和妇联更好的形成合力,把开展好涉妇维权工作纳入到社会管理创新中,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特殊群体的利益,对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王秋梅副主席要求:一要力求创新,福鼎市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婚姻家庭审判庭,对婚姻家庭案件实行统一立案、归口审理,使婚姻家庭案件与涉少案件有机统一,彻底改变原来案件尺度不一、底数不清的状况,有效解决婚姻家庭案件多头审理的问题。今年,省法院与省妇联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在涉妇女儿童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性、工作步骤、工作职责、制度保障等方面都有明确而翔实的规定,希望婚姻家庭法庭在参照适用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所在地域特点,不断创造新的经验和做法。二要建立机制,福鼎市法院在成立婚姻家庭审判庭的基础上,还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兄弟法院先进经验,制定了《关于婚姻家庭审判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程序规定(试行)》、《反家暴工作规范》,要在审判实践中认真总结提升,使之上升为制度和机制,为全省法院系统多提供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创新创造,探索建立社会化维权工作的长效机制,打造婚姻家庭审判工作的“福鼎样本”、“福鼎名片”司法品牌,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实现新作为。三要注重实效,妇女儿童司法维权工作归根结底要让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因此婚姻家庭审判庭在处理涉妇儿司法维权案件时,要始终坚持平等保护与适当照顾相结合,充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并适当采取举证责任相对倾斜、实体判决依法倾斜等方法,有效进行维权。同时,要注重适时与妇联组织形成调解合力,稳妥化解涉及妇女合法权益案件中一些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宁德市妇联主席陈美莺,副主席谢美葵,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文海,福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绍美、福鼎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民政局、总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授牌成立仪式。来源:[ 省妇联权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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