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全国妇联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暨法援项目培训班在山东济南举行。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高晓兵到会致辞。
甄砚在讲话中指出,法律援助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落实宪法平等原则的体现,是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有效措施。妇联组织一直把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视为维权服务的重要手段,成功处理了许多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近年来,全国妇联与司法部进一步合作,开展了两期“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近20个省区市妇联办理法援案件2000多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11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决定再支持妇联系统执行225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以开展更加广泛的妇女法援行动。
甄砚指出,实践证明,妇女法律援助有利于妇联直接化解基层矛盾,参与社会管理,有利于在案件审理和调解中纳入性别视角,促进实质公平,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妇联依法维权的工作水平,是妇联组织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有效途径,是把维权工作做到妇女身边的实实在在的举措,在维护弱势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
甄砚要求,各级妇联要从切实改善和保障困难妇女群众民生的高度认识妇女法律援助工作。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必要时亲自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案件,要切实提升维权能力,加强对社会性别理论的理解和把握,办好有苗头性、典型性的法律援助案件,推动妇女权益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进一步拓宽妇女依法维权的渠道,扩大工作的覆盖面。
甄砚强调,本期中央专项彩票基金支持的“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 是妇联系统实施的一个公益项目,也是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的延续,项目省区市妇联要保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抓住契机推进妇女法援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高晓兵在致辞中说,山东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司法部门积极履行各自职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努力为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目前,全省县以上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169个,每年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万余起,对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进平安山东、文明山东建设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
全国妇联、中国法援基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项目官员等出席会议及开班仪式。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权益部人员和基层律师骨干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