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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建议:0~3岁儿童发展应明确政府主管部门
www.fjsen.com 2012-03-15 14:41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0~3岁儿童早期发展市场监管缺位

“社会上的私营教育机构,利用家长望子成才心切的特点,设计各种儿童早期教育的培训班,媒体上传播的东西也特别商业化,比如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啊,会在一定程度上误导年轻的父母。”全国政协委员尚绍华说。

“由于没有相应的职能部门管理,社会机构蜂拥而至,这些民营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家长需要,但也使中国0~3岁的早期发展教育带着浓郁的商业特色。”全国妇联儿童部部长邓丽告诉记者。

全国妇联儿童部的一份调查显示,各个儿童早期发展教育机构提供的早教服务价格混乱而离谱。其次是资质难以保证。“以北京市为例,提供早期教育服务的民营机构有六成仅在工商部门注册,而在工商和教育部门同时注册的机构仅占机构总数的15.2%,在接受调查的民营机构中,有45.5%的机构没有获得过任何相关资格认证。”邓丽举例说。

“更要紧的是,一些早期教育服务机构质量难以保证,除少数发展较为成熟的机构外,大多数机构都在照搬套用国外流行的教育理念,甚至是伪科学的理念,而没有结合我国儿童的成长环境和个性特征进行研究,直接影响了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邓丽忧心地说,“我们不能拿我们的孩子当试验品。”

“早期教育专业性强,涉及脑科学、医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对教师的要求也非常高。”杨佳说,但由于目前早教机构大多数从业者不完全具备专业知识,使教育质量大打折扣,这将贻误孩子的最佳发展时机。

完善儿童早期发展国家机制

“这种乱象和国家没有一个权威的部门进行科学的规范和指导有关。我们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建立儿童早期发展与养育中心,对父母的养育过程提供科学的支持与指导。”尚绍华建议说。

“0~3岁儿童发展涉及社会多个部门,比如养育、卫生保健、教育、家庭社区支持服务等方面,应与家庭、社区、卫生、教育等机构共同合作。”邓丽说。

但她同时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国家的状况是,政府的教育、卫生、计生以及妇联等群众团体分别从不同角度开展0~3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但是却没有明确主管部门和建立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缺乏统筹协调和有效合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0~3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的推进。

全国妇联建议,国务院应协调落实儿童早期发展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儿童早期发展的国家机制和跨部门合作机制,制定发展规划、完善立法、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科学研究、出台0~3岁儿童托管的管理规定、建立监察督导制度,将其纳入社会公共服务的范畴,统筹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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