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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夫妻自己生不出孩子 竟强抢邻家男婴来抚养
www.fjsen.com 2012-03-02 15:57   来源: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夫妻强抢邻家男婴

2011年10月7日上午10时许,阿梅以填写“流动人口检查表”为名骗开带孩子的小月的房门,在小月将婴儿放在床上并填写表格时,阿旺趁机进入房间持刀威胁小月。夫妻二人共同将小月挟持进卫生间,并用胶带封住小月的嘴、捆绑其手脚,然后,由阿梅将男婴周周抱走。

小月挣脱捆绑时,发现放在床上的3个月大的儿子已经不见了。她急忙大声呼救,并报了警。

当天中午1时许,阿梅和阿旺雇了一辆的士从厦门赶往福州,投奔阿梅在闽清的父亲。

事情闹大送回孩子

10月8日早上,阿旺从闽清赶到厦门,想了解孩子的母亲小月有没报警,结果发现阿梅抱走孩子的照片被贴得大街小巷到处都是。阿旺这才意识到事情闹大了。10月9日上午,阿旺给阿梅打电话,让阿梅把孩子带回厦门。

当晚9时许,夫妻俩悄悄地把孩子放置在集美敬贤公园,并拨打匿名电话给派出所,透露孩子周周的相关情况。

警方顺藤摸瓜,通过敬贤公园周边的监控录像——清晰地查看到抱走婴儿的那个“神秘”人,最终顺利将阿梅夫妻缉拿归案。昨日,这对夫妻因涉嫌拐骗儿童罪被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当事人均为化名)

>>说法

自动投案

可减轻处罚

办案检察官指出,首先,阿梅和阿旺两人是以收养为目的而实施了抢夺儿童的行为,因此不能以拐卖儿童犯罪予以认定;其次,两人抢夺的对象又不属于财物,因此也不能以抢劫、抢夺犯罪予以认定。

集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阿梅和阿旺两人以收养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夺走婴儿,使婴儿脱离监护人,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他们夫妻俩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链接

严重侵害妇女儿童

全省万余罪犯

近两年获刑

本报福州讯(驻榕记者 张小燕)2010年以来,全省有万余罪犯因涉及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而被判刑。昨日,省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中,全省妇女界300多代表及媒体记者前来了解我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

省法院新闻发言人称,为适应妇女儿童对司法维权的需求和期待,全省法院要求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并将维权合议庭设在法院的民一庭。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法院均按照省法院的工作模式在民事审判庭中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合议庭数量增至93个。

全省各级法院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主要负责,包括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如涉及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涉及妇女儿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妇女劳动权益案件、涉及妇女承包经营权案件、涉及老年妇女赡养权案件等。

在审理涉妇女儿童司法维权案件中,我省各级法院普遍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判和优先执行的“三优先”措施,有的还采取了一些特定措施,如厦门法院为外来女工设立了“夜间法庭”,解决了女工白天上班不便参加诉讼的难题。而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依法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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