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维权为何艰难?
www.fjsen.com 2012-01-31 08:59 来源:中国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性骚扰维权举证艰难
记者了解到,2006年12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施行一周年,修正案中首次增加了“禁止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的条款。
日前,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也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明确对构成性骚扰的5种具体形式作出界定。
虽然有了立法上的明文规定,但受到性骚扰的女性真的提起维权诉讼,却面临着举证艰难的窘状。性骚扰的实施是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环境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在比较私密的空间内突然发生,也没有第三人在场,在这种情况下,被侵害的当事人很难保留下有利证据,而我国民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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