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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办事员调存根收好处费 金钱面前制度不堪一击
www.fjsen.com 2012-01-17 15:00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软磨硬泡成事

前番违规交易过了一年,平安无事。2007年年初,莫建才又打电话给班杏鲜,让她再帮调取5份存根,并称好处照旧。不料班一口拒绝:“我们都是干部,你这样做是害我,我不想这样做了。”莫听罢,遂为她壮胆说:“你放心,不会有事的,公章绝对是真的!我们绝对不会害你!”见班还是拒绝,莫决定软磨硬泡。

几天后,班杏鲜动摇了,决定再次铤而走险,莫建才遂通过手机短信将5份存根的证号告知她。大概过了四五天,班杏鲜终于等到机会将这几份存根拿到手。两天后,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班杏鲜又把5份存根交给了莫建才。

惴惴不安地过了10天左右,班杏鲜终于等到了莫建才“档案已弄好”的电话,但莫称他没有车,让班过去拿。班杏鲜遂让丈夫驾车载其前往。到约定的蒲津公园后门,班的车子一停,早就在路边等候的莫建才钻上了车。见班的丈夫也在,莫把两个袋子交给班便下车走了。

班的丈夫觉得有些奇怪,便询问妻子对方是谁,班作了简单的回答后便没有再开口。待回到家后,她才把整个事情告诉丈夫。丈夫听后震惊不已,要求班收手,并退钱给莫。班说:“档案都已经改了,而且我正怀孕,身体问题比较多,怎么办?”夫妇俩商量后,决定把钱留下来。

双双栽进班房

2007年5月,莫建才因挪用公款案发,班杏鲜也被牵出。同年7月26日,南宁市检察院指定良庆区检察院管辖此案。由于班杏鲜正处于怀孕期间,出于人性化办案考虑,良庆区检察院决定暂时中止对该案的侦查。

2009年5月14日,莫建才因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0年,鉴于班杏鲜哺乳期已过,良庆区检察院决定重启侦查。同年8月17日,正在上班的班杏鲜被依法羁押,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8月31日,班杏鲜被捕。同年12月24日,涉嫌受贿9万元的班杏鲜被良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莫建才亦被追诉。

2011年1月11日,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4月11日,一审法院以“本案在行贿资金的来源方面及部分言词证据存在矛盾,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班杏鲜收受莫建才9万元贿赂证据不足,应以受贿4万元定罪量刑”为由,分别判处班杏鲜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莫建才有期徒刑3年,缓刑1年。

良庆区检察院审查判决结论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量刑略轻,遂提请南宁市检察院抗诉。与此同时,派员到柳州某监狱重新向正在服刑的莫建才核实其向班杏鲜行贿的细节;到扶绥县核实班杏鲜丈夫在当地买房的情况;又从南宁市国土局的地块资料中查出两份涉案的存根。证据收集齐后,对一审判决提出了抗诉。

2011年9月2日,南宁市中级法院下达终审判决,认定一审法院对部分证据的采信和适用法律错误,对原审被告人作出的判决明显不当,抗诉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撤销原审判决,改判班杏鲜有期徒刑5年、莫建才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沉思录

此案产生的一些东西令人深思:案发后,班杏鲜交代,按档案管理的规定,个人只能查阅复印档案,不能借离。外单位因公借取,需建设局局长签字同意。如果是本局人员因公需借离,需在一个由一位副主任保管的本子上签字。再者,档案材料是绝对不可以进行任何删改的。然而,在金钱的作用下,这一系列制度都形同虚设。(通讯员刘燕云徐昕 记者莫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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