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高的身材,微黑的面庞,执着的眼神,一丝不苟、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朴实无华的女法官姜霜菊给所有接触过她的当事人都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案子到了姜法官手里,原告、被告心里都踏实!”这是姜霜菊所办理案件当事人的真实感受。“再难处理的案子到了霜菊手里也能迎刃而解,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这是同事们对姜霜菊的由衷赞叹。
全年审结民事案件702件,平均一天调解和开庭5.3次,案件调撤率80.3%,所有审结案件卷宗重达220多公斤……这是2010年连云港市赣榆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姜霜菊给出的一份数据“报表”。
从事法官工作26年来,姜霜菊用心办案,用情调解,不断在释法析理中播撒着和谐。
“法官审理案件,就象医生看病一样,要查清病根,一次根治;否则一个简单的案件拖的久了可能会变得复杂,会引发更多的矛盾。”
姜霜菊说,作为一名法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要多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认真对待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象医生看病一样,要查清病根,一次根治;否则,一个简单的案件拖的久了可能会变得复杂,会引发更多、更大的矛盾。
2006年姜霜菊承办了孙某与王某离婚一案。孙某与王某婚后均常年在外地打工,2002年生一男孩并一直由被告母亲抚养。2004年被告因犯罪被判监禁,2006年5月,原告起诉离婚,并要求婚生男孩由被告抚养。姜霜菊到监狱通过开庭了解,双方对离婚均无异议。原告目的只想离婚,不想抚养孩子,也不想承担抚养费。法庭调解时,被告坚决要求抚养孩子并由原告支付抚养费,原告看被告态度坚决,提出要求扶养孩子,并不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看双方的态度,姜霜菊认为原告在外打工,多年没与孩子共同生活,即使原告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她也不会把孩子带在身边抚养,孩子从小由奶奶带大,原告即使争取到孩子的人也不一定能争取到孩子的心,况且很显然原告争抚养权的目的只是想逃避抚养费。而反过来,孩子由他奶奶带大,被告及被告的母亲都不会放弃对孩子的扶养。本案如果判决将孩子判给被告,则被告正在服刑,不具备抚养条件;判给原告,原告本意既不会从被告家将孩子带走抚养,以后也不会申请执行,孩子仍然只留在被告家,这种判决,只能代表结案,但事情没了,对法官来说这是一种不负责的处理方式。经过一番思考,姜霜菊从对有利于孩子成长这个角度出发,先找被告母亲了解情况。经过调解,被告母亲决定让被告放弃索要抚养费,只要求原告承担孩子最近因受伤而开支的医疗费2000元;同时让二儿子到监狱里告诉被告不要再坚持又要孩子又要抚养费的想法。此案最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即孩子归被告抚养,但暂时由被告母亲代为抚养,原告一次性支付现金2000元,此案最终调解结案。
“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公平、公正办案,以法官的人格魅力取得当事人的完全信任,当事人也就很容易接受来自法官的调解意见。”
调解案件表面上看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实则是审判人员和双方当事人在意见和情感上进行交流的过程,法官处理案件是否公正,当事人对法官是否信任,成为民事调解工作成败的关键。
姜霜菊说,公平、公正办案,在双方当事人心目中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以法官的人格力量取得当事人的完全信任,当事人也就很容易接受来自法官的调解意见。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姜霜菊善于掌握调解的时机和火候,巧妙把握案件处理的节奏,找准症结,抓住当事人的心理,为当事人着想,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案件总能成功调解。
在处理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离婚一案中,被告李某多年来一直在南方一外企打工,在接到法院的传票后,即请短假回家,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同时向案件承办人姜霜菊陈述了对离婚的态度,并标明打工单位要求很高,开庭时不能请假到庭应诉,如果有什么情况可通过电话联系,他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的。开庭那天,被告果然没能到庭,姜霜菊在缺席开庭以后准备延期宣判。庭后,原告通过亲友找到姜霜菊,送上2000元现金,要求姜霜菊按原告的要求缺席判决,被姜霜菊严辞拒绝。姜霜菊清楚原告想通过缺席判决来掩盖其已将家庭共同财产转移到她娘家的真实目的,耐心细致地做起了原告的思想工作,告诉原告即使现在瞒天过海多得点共同财产,被告知道后仍然可以向法院另案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是公正、公平的,劝原告不要钻法律的空子。经过调解,原告同意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姜霜菊又与被告电话联系看其对离婚和财产分割的态度,考虑到程序的合法性,将调解协议寄给被告,在被告确认协议内容并签名捺印后寄回,又让原告签名捺印,接着才给双方寄发民事调解书,此案才算圆满结案。
“调解是一项很累的工作,但当看到那么多的纠纷在自己手中得到平息,那么多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再累、再苦也值得。”
调解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不仅需要方方面面的业务知识,更需要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作风。在调解过程中,姜霜菊做到了当事人思想不通不急躁,有过激言行不指责,辩法析理,坚持用法律政策说服教育当事人,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程序,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在一起相邻权属纠纷连环案件中,家住县城东关路的甲因邻居乙在盖门面楼房时侵占了公共空间,双方发生争执未果,于是甲家首先起诉乙家,但因诉讼主体问题被法院裁定驳回。甲家通过诉讼没达到目的,遂动用社会关系强行将乙家超界的水泥梁、柱进行錾切,致使梁、柱中心预埋钢筋外露。此纠纷导致二家施工的工程队停工,拖延一天,两家都要付出高昂的人工费。
这样僵持下去,只能是两败俱伤。甲家变更诉讼主体后再行起诉乙家相邻权属纠纷,乙家在接到应诉手续后又另案起诉甲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两案审理过程中,经多次现场调解均未成功,两家均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最后更换承办人的两个案件一同交给姜霜菊。此时,甲家要求重新测量,乙家要求评估损失,若按两家意图走下去,不但不能平息事态,案件还会拖延更长时间,双方的损失会更大。姜霜菊综合分析两案案情,衡量一下两家的争执点,确定了调解的工作思路。在上午勘验完施工现场分头做通工作后,姜霜菊接着安排双方到法院专门调解。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姜霜菊综合两案的情况评析两家的过错,又从房屋相邻、两家还要友好相处等角度分析,细算两家的损失。听了姜霜菊一番入情入理的调解,两家看到姜霜菊整个上午没喝过一口水,又耽误了吃午饭,很受感动,当场同意姜霜菊的调解方案。这样,一案调解,另一案撤诉,原、被告领走了调解书。之后姜霜菊经常电话询问两家施工情况,不断提醒两家应互谅互让,致两家相安无事,顺利将房屋建好。
象这样互为原、被告的连环案,姜霜菊总是在无声无息中调解结案,且无反悔、无再审。近年来,姜霜菊审结案件数、调解率等各项指标连续多年在全院名列前茅,并先后荣获“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省首届十佳女法官”、江苏省“三八”红旗手及市县“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姜霜菊说,调解工作很累,但调解是我的本职工作。看到那么多的纠纷在自己手中得到平息,那么多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再累、再苦也值得。
- 2011-11-29余凤林:播撒爱心的美丽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