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6日电 (记者闫妍)今天下午,中国妇女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谭琳,中国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蒋永萍做客强国论坛,以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进步为题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访谈中,谭琳介绍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相关情况,她谈到,这次调查我们经过初步的分析,和2000年,甚至于有些数据我们也和1990年有一些对比。特别是和2000年有一些对比。发现的变化还是非常多的。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就是健康的状况、教育的状况和社会保障水平,男女的差距明显的缩小,妇女的状况明显改善。
第二,概括一下就是从妇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参与能力方面,这个变化也是比较大。比如随着人口流动,城乡迁移,我们就发现,妇女的非农就业的水平、经济参与在非农领域的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妇女比从来没有外出务工经历过的参与非农劳动的比例是明显提高。另外,我们也发现妇女在参与各类的管理工作,小到班组长,高到国家的领导,各级各类的管理工作,这个比例也是有了明显的提高。当然,基层提高的可能多一些,高层还有待改善。还有,妇女参与志愿活动、捐款、社区和单位的管理这个方面,提建议及参与实际的活动,这个都比2000年要高了。这是第二个大的方面的变化。
第三,家庭领域。家庭领域这次我们也发现,妇女比如妻子在家庭的生产经营、买房、盖房、投资贷款这类家庭的重要事务上参与的比例都在七成以上。这个是比十年前要提高了。我们也发现,八成以上的妇女对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还是表示满意。但是这个满意的程度比男性还是略低一点。男性更满意。这个也是一个情况。同时,我们也发现男女分担家务的理念以及行为都比2000年有了提高。更加认同男女都分担家务,同时,在行动上,男性分担家务的时间也略有提高,男女两性的差距明显缩小。这是第三个大的方面。
第四,大家对妇女权益的认知、了解,包括中国有妇女权益保障法,还有中国的继承法,以及其他的方面主张男女平等,实际上中国的各项法律都主张男女平等。另外,我们也发现,七成以上的女性对什么是性别歧视,比如因为性别不被录用或者提拔,同工不同酬,或者因为结婚怀孕受到解雇,以及生女孩被人看不起这样类似的现象都属于性别歧视,也有了明确的认识。
- 2011-10-25省妇联传达学习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