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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比十年前有八方面进步
www.fjsen.com 2011-10-21 15:42 来源:人民网-中国妇联新闻 我来说两句

人民网北京10月21日电 (记者 王喆 闫妍) 10月21日上午,全国妇联就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领导小组组长宋秀岩介绍,与十年前的调查相比,本次调查结果在八个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

一是妇女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妇女生育健康水平大幅度提高。比如,农村35岁以下的妇女在生育孩子的时候做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比例,比十年前提高了13.4和40.6个百分点。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二是女性受教育的程度明显提高。在受教育方面的性别差距显著缩小。比如,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比十年前提高了2.7年。性别差距从2000年时的1.5年缩短为0.3年。

三是女性的经济能力有所增强,特别是非农就业的比例有了比较大的提高,比如说农村在业的女性当中,主要从事非农劳动的比例比十年前提高的14.7个百分点。这一方面说明产业结构的调整,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女性就业层次的提高。

四是女性的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男女差距也明显缩小。比如,我们有一个可对比的数据,城镇单位女性社会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的享有率分别比十年前提高了25.4和46.1个百分点,提高的幅度也是比较大的。

五是女性参与管理的程度有所提高,社会参与的主动性也增强了。比如,女性参与过各级管理工作的比例比十年前提高了4.5个百分点,参加捐款和志愿活动的女性比例比十年前提高了2.1个百分点。

六是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比较高,家庭事务的决策也更加平等,比如我刚才介绍的数字说明了妻子在家庭当中的作用比过去提高了,有一个数字很能说明问题就是妻子在参与家庭的投资、贷款这样的比较重大的决策当中的比例提高了14.3个百分点。

七是男女分担家务的理念得到认同,两性家务劳动时间的差距也缩小。比如,我刚才讲到有88.6%赞同“男人也应该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相应的,数据也表明了无论是城镇还是在农村在业女性的家务劳动的时间都明显的减少。

还有一个进步我觉得是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就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知晓程度明显提高,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比如,我们调查当中显示的,知道中国有《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人比十年前提高了9.6个百分点,而且赞成“儿女平等继承父母财产”的比例达到了76.3%。我想所有的这些都应该说中国妇女社会地位与十年前相比确实有了明显的进步。

(责任编辑: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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