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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跳槽被诉受贿获刑4年 其夫曾微博辩护
www.fjsen.com 2011-10-21 11:06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我来说两句

提出辞呈后被控受贿

“蟹妈”梅晓阳,是上海园林系统唯一的“启明星”学者、园林设计专家。她与媒体人杨海鹏的女儿小名“蟹妹”,于是,杨成了“蟹爸”,梅成了“蟹妈”。

2010年7月,梅晓阳向所在单位上海园林设计院提出辞呈,随后受到检察院指控,称梅晓阳自2007年担任该设计院经营计划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该院对外发包设计业务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计12万元:包括收受外协单位总经理胡曙光7万元、俞昌斌消费卡2万,以及谢震纬汇入其信用卡的3万元。

梅晓阳否认了全部指控,称2万的消费卡为设计院招待时公用,谢震纬汇入的3万为“上林”的注册资金,而胡曙光的7万,在其是过手,实为某设计家之劳务费。

杨海鹏认为,妻子是被陷害的,原因一方面是上级单位要阻止员工“跳槽”,另一方面是为了借机对院长“治罪”。

案件引众多网友关注

5月末以来,“蟹爸”杨海鹏在微博上不断披露案情,为妻子维权。此事渐渐发酵,案件的每一环节都引起千万网友关注。

9月16日,“蟹妈”案开庭前3天,杨海鹏发了一条微博:“朋友们,我想租借你们微博头像位三日,到蟹妈审判日9月19日晚8时为止。请挂出这张图,为这个在国企忍受远低于市场价的工资,要供养多病的父母和一位脑部残疾的哥哥的白领女子祈福。一年前,她只想跳个槽,让家人更加有保障而被拘。现在,她只需要个公开的审判……”

照片中,“蟹妈”微笑着望着怀里的“蟹妹”,“蟹妹”看着远处,一脸安静。这条微博被转发数万次,更换头像的网友不计其数。

有网友总结,关注“蟹妈”案源于两个方面:案件本身、取证及相关程序争议很大;杨海鹏以一人之力,微博救妻。

判决后,杨海鹏发出了5条微博,其中一条“认定七万成立,判4年……为什么不让胡曙光及周在春出庭”(注:胡曙光及周在春为“蟹妈”案中的相关证人)的微博被转发近一万五千次。杨海鹏表示,“作为初备刑诉法常识的家属,我们疑惑甚至愤懑。”“这个判决惩罚的是我。五内俱焚中。”

听完判决后,法律人士孙云康认为,此案程序违法:在辩护人的申请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院没有任何理由拒绝证人出庭;被告方开庭以后递交了新的证据材料,这些东西都消失了,没写到判决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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