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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非处女婚前已怀孕2个月 男子讨40万聘金
www.fjsen.com 2011-09-22 11:3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林女婚前谎称处女,婚后感情生变离婚,为争取子女监护权,她自爆遭蒋姓友人性侵,子女非前夫所生。离婚9年,李男才知子女非亲生骨肉,控告林女、蒋男诈欺和妨害家庭。

李男和林女于1997年间结婚,蒋姓男子充当双方介绍人,蒋男告诉李男“林女是处女”,李男欣喜,支付30万元(新台币,下同)聘金及10万元金饰给妻子,且包了大红包给蒋男。

李姓男子与林姓女子婚后两人生了一对子女,未料,双方5年后感情生变,2002年间协议离婚,子女监护权归李男。

林女去年为了争子女监护权,控告当时婚姻介绍人蒋姓男子在婚前和结婚后性侵她,且恐吓她不准告诉他人,否则要揭露她不是处女。她主张1对子女是蒋男的骨肉,不是前夫的。

蒋男否认性侵林女,台东地检署比对子女和蒋男、李男的DNA,结果子女的DNA和父亲不符,反而和蒋男的相似度达到99.99%,“可确定子女和蒋男存在一亲等血缘关系”,但是无法证明蒋男违反林女意愿,强制性侵,因此予不起诉处分。

林女虽然控告蒋男性侵不成,不过拿着地检署检验的DNA提出否认子女之诉,台东地方法院判决林女胜诉,子女监护权归林女。

李姓男子今年4月间收到台东地方法院的“否认子女”判决书,才知道前妻和蒋姓男子在婚前已有性行为,且婚前已怀孕2个月,并非蒋男所说的处女。

李姓男子愤而向前妻和蒋姓男子提出诈欺取财和妨害家庭之诉,要回40万元聘金和金饰;不过,因已超过法律追诉权,检察官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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