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1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周艾连)出现家庭纠纷,如何更好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莆田妇联探索社会管理良方——多元调解衔接工作制度,4年来成功为近两千位妇女儿童维权。
多元调解衔接工作机制通过公民的有效参与、平等协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7年机制形成以来,莆田妇联系统直接或参与调解各类案件1932件,其中受托调解490件,效力确认250件,协助调解1127件,使当事人不仅获得了新的救济途径,而且减少诉讼成本支出,较好的维护了妇女儿童的权利。
多元调解衔接工作制度由两部分组成:市、县区妇联调委会、乡镇妇联调解小组共同构成的三级妇女调解网络,和市妇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成立的调解衔接工作站。二者结合,使妇联行业性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的良性互动,形成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互补的调解衔接机制。主要做法包括建立妇联法院信息互通、审判员指导民事调节、引导诉讼、效力确认、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
对一些因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及其他男方存在严重过错的离婚案件,莆田妇联主动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适时运用诉讼费减免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畅通妇女保护渠道。此外,挂钩审判员对莆田妇联的调解业务进行日常指导,一些当事人直接向妇联投诉的家庭暴力案件,法院配合妇联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各级妇联调委会和调解衔接工作站在受理调解矛盾纠纷中,发现婚姻家庭、妇女再就业、劳动力转移、留守儿童教育、人身侵权等社情新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在矛盾纠纷分析会上通报,并向人大、政协反映、沟通,推动人大执法检查、个案监督。
莆田妇联还在群众中设立200多名妇女调解员,她们在从事调解实践中不但增强了维权意识, 而且提高了维权工作的本领和技巧。此外,莆田妇联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宣传和争创工作,倡导家庭成员宽容谦让、平等和睦,倡导邻里互相关爱、团结友善,倡导以德育人、文明守法,让调解活动更加贴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