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始于2001年,迄今已有10个年头。10年来,在全国妇联的精心指导下,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尤其是全省广大妇女姐妹的热情参与下,全省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面向家庭,开展了一系列既有妇联特色,又有妇女特点,既能满足城乡社区妇女群众需求,又能发挥巾帼者特长的志愿志愿服务活动,为培育文明风尚、建设和谐海西、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一致赞誉。
2010年底,为规范巾帼志愿服务管理,更好地在参与社会管理中打造具有巾帼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在福建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了工作经费,成立了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标识的社团法人组织——福建省巾帼志愿者协会,为推动全省巾帼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的做法是:
一、夯实基础,不断推进巾帼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化
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群团组织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行动,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载体,因此,加强巾帼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完善志愿服务的体制机制是促进巾帼志愿服务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证。
1、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一方面,采取定向招募方式,发动女党员、女干部、女职工,“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等女性及先进群体带头报名参加巾帼志愿者。另一方面,采取社会招募方式,通过互联网、手机信息平台、邮政信函、宣传栏(册)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志愿服务信息,公开巾帼志愿者招募条件,引导社会成员关注、支持、参与巾帼志愿服务。通过两种常规的招募方式,我省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截止目前,全省共组建了家政服务、家庭教育、心理抚慰、法律帮助、医疗护理、助老为老等巾帼志愿服务队伍2611支,登记在册人数近万人,开展各类便民为民服务2.9万场,提供服务30余万人次。
2、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巾帼志愿者管理机制。近年来,我们一边实践、一边总结,探索建立巾帼志愿服务领导机制、招募机制、活动和激励机制,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制度保障。一是于2008年底出台了《福建省巾帼志愿者管理办法》,经妇联执委会讨论通过并下发执行,加强对协会和基层组织巾帼志愿活动的领导和协调。二是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完善志愿者注册登记、分类管理。三是严格按章办事,认真执行《福建省巾帼志愿者协会章程》,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议,研究部署巾帼志愿者工作;深入城乡社区调研,听取基层对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建议意见;结合全省妇联宣传工作会议,交流各地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做法,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
3、打造“1+X”巾帼志愿服务参与模式。“1”是指以福建省巾帼志愿者协会作为核心组织,“X”是指各级妇联的志愿服务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巾帼志愿团体,高校女大学生为主的志愿团队,以及民间志愿组织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草根”,如福建义工俱乐部、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邵武爱心公社,全国优秀志愿者苏炳灿、余瑶,2010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最美洗脚妹刘丽等优秀志愿者都成为我们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踊跃组织者和积极参与者。我们在努力发动女性群体参与的同时,还积极鼓励男性参与进来,如活跃在街头巷尾的治安巡逻队、社区的家电维修队等志愿者队伍中就有很多是男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