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妇联工作经费 闽实现妇女人均“一元钱”目标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储白珊 郑昭) 记者从省妇联获悉,从今年起,我省每年按全省女性人口人均1元标准核拨专项经费,以推动解决基层妇联“有人干事、有阵地做事、有钱办事”的问题。目前,厦门、福州、龙岩、莆田、漳州等5市和11个县区已经实现了妇女人均“一元钱”目标,并将此项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妇联工作经费得到持久性的制度保障。
据了解,至2010年底,全省14414个村和2154个社区已全部建立“妇女之家”,实现100%覆盖,并把社区和驻区单位中有号召力、热心妇女工作的女性吸纳进社区妇联组织,不断壮大社区妇女工作力量。目前,全省县以上各类机关妇女组织有2780个,厦门大学等13所高校成立了妇委会,9所高校、党校和行政学院建立了妇女研究机构,有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3.7万个,妇联团体会员140个,立体化组织网络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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