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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为妇女儿童撑起维权之伞
www.fjsen.com 2011-02-23 12:26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反家暴:为妇女儿童撑起维权之伞

最高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确定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首批九个《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试点法院之一。对于涉家暴婚姻案件,该院创新司法工作机制,实行能动司法,把制裁暴力和亲情调解有机统一于案件的审理之中,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并及时化解因家庭暴力可能引发的社会悲剧和社会矛盾。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福建省首个“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并创新形成了反家暴五环维权工作法。

人身保护 2009年12月底,原告黄某因不堪被告赵某(黄某的丈夫)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向该院起诉提出离婚,并提供了被告实施家暴的相关证据。合议庭在了解上述情况后,主动告知并引导黄某申请人身保护令。2010年2月27日,该院依黄某申请作出福建省首份《人身保护令》,裁定禁止被告殴打、威胁原告及其近亲属;禁止被告骚扰、跟踪原告及其近亲属;禁止被告与原告及其近亲属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截至目前,该院审理的14起涉家暴婚姻案件,共发出人身保护令12份。所受理涉家暴婚姻案件的原告均为女性。实践证明,人身保护令能快速保护涉家暴婚姻案件受害人免于再次遭受暴力侵害,取得预期的良好效果。

亲情调解 在婚姻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本是一家人,却因暴力或其他争执导致诉诸法律,鉴于现实中原、被告双方可能仍有孩子等维系亲情的因素存在。在处理此类案件中,该院注重以亲情调解,用真情维权,而不单纯追求冷酷的制裁,从更有利于家庭和谐及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启动“亲情调解”,邀请当事人最亲近、最信赖的亲朋好友协助调解,辅以法官法律释明、情理说服,促使施暴一方当事人知理认错,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从而避免面临家庭破散给子女带来不利影响,及时化解家庭矛盾可能引发的其他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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