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一年级新生每班45人 服务区3月20日前公布
本报讯 (记者 陈玉珍 曾聪虹)昨日,泉州市教育局正式出台《2015年秋季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招生对象为户籍关系在鲤城区、丰泽区及暂住在市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两区将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原则上一年级新生每班生额45人;3月20日前,两区将公布招生服务片区及招生规模;6月22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公办小学最大限度提供学位
鲤城区、丰泽区教育局将按“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本区各小学的招生服务片区,绘制辖区内小学招生服务区示意图,合理确定各小学招生规模。要对现有公办小学和辖区内适龄儿童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充分挖潜扩容,最大限度地提供学位,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对象为户籍关系在鲤城区、丰泽区及暂住在中心市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两区将统一在3月20日前,通过本区教育信息网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小学的招生服务片区及招生规模,并加强政策宣传,做到进社区、进工厂全覆盖。
统筹安排招收外来工子女
招生方面,对于中心市区户籍适龄儿童,中心市区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对于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鲤城区、丰泽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公办小学接受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并公布相关小学名单。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具有“暂住证、婚育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三证”)的,随迁子女报名就读鲤城区或丰泽区公办小学的,在父母暂住(居住)地及务工辖区内申请入读该区公办小学。
“三证”指: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该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间截止为2015年3月1日前)、婚育证(已纳入该区计生管理半年以上,办理时间截止为2015年3月1日前)、务工证(在该区与企业签订的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该区务工、经商,办理时间截止为2014年9月1日前)。
各区小学将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坚持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若申请登记入学人数超出本校的招生计划,应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关于民办小学的招生,鲤城区、丰泽区教育局将根据民办小学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合理核定各民办小学的招生计划。市教育部门要求,民办小学应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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