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和平是湖北随州人,今年62岁,来厦门22年,租住在塘边社。2017年6月11日18点40分,即将步入花甲之年的老谭,从死神手里抢回一名儿童,代价是他的一条右腿——右腿跖骨粉碎性骨折,至少3个月内离不开双拐。他却说:“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么做。”
他奋勇抢拽救下女童一命
那是一个普通的傍晚,刚吃过晚饭的老谭到出租屋对面去扔垃圾。老谭住的地方刚好是巷子的“T”形斜坡路口,这时一辆白色现代轿车正在往上坡方向倒车,邻居家3岁的小女孩小霞正站在离车几米远的地方。
“我担心司机看不到她。”老谭说,正在他不安的时候,那辆白色轿车突然开动,直奔小霞而去。“快走开!”老谭一边喊着,一边向小霞跑过去。孩子还是没有反应,轿车也没有丝毫减速,车轮滚滚向小霞轧来,就在小霞的奶奶被吓到本能地往后退的时候,老谭一边喊一边飞身一跃抢在车前,他的身子还在半空中,伸手拽住小霞往路边一推,自己却被车子撞飞了一两米远,右腿失去了知觉,整个过程不过3秒钟。后来,120把老谭送到医院,经诊断,跖骨粉碎性骨折,有可能会影响将来的劳动能力。幸运的是,小霞只是受到惊吓,并无大碍。
事后老谭回忆,从看到小霞,到拽开她,他被撞飞,整个过程不足3秒钟。万幸盖窨井的石板救了他一命。
王女士曾经目击了事发全过程。当天她在巷口,隔了老远就看见老谭,正大喊“快走开”。在她看来,当时的情形比老谭描述的还危险。“轿车撞完老谭后,继续向他倒地的方向滑行,还好被巷子窨井盖上的一块石板给卡住了,才没碾上他。”
独自一人撑过艰难自理期
受伤之后,老谭本应该在医院住院,但他选择在家里休养。“医院床位不够,不要给人家添麻烦。再说了,回来了也给人家省点钱。”
在十几平方米的出租屋里,老谭独自撑过了艰难的自理期。“我只有一个女儿,她最小的孩子才3个月,过来探望一下也就急着回去了。”他的工作搭档吴华明想把他接到自己的房子去住,他也拒绝了,理由是怕麻烦别人。
厦门的夏天气温高,没有空调没有冰箱,老谭还要自己买菜做饭,“两天就得买一次,拄着拐杖就出门了。”最近这3个月,他是不能出去上班了,每顿的“营养餐”只是南瓜配稀饭。
老谭说,“我们当过兵的人,能吃苦,这点不算啥。”作为1978年就入伍的老兵,老谭全靠意志力撑过了那段难以动弹的日子,再怎么不方便都不想给别人添麻烦,所有的不方便也就这么克服下来了。
“我是巷子里唯一的党员”
小霞的爷爷奶奶非常感激老谭。“家里大人当时在做饭,娃儿假如有什么闪失,我们也活不下去了。他用一条腿换了一条命啊!”小霞奶奶提起那一幕,后怕不已。
小霞确实很懂事。每当遇见谭和平,她总会走上前来,问上一句:“爷爷的腿好点了吗?”看到她活蹦乱跳的样子,谭和平两个月来都没后悔过当时的举动,哪怕自己不得不拿一把椅子垫着腿上厕所,哪怕每天要拄着拐杖出行。肇事司机也曾向他道过歉,小霞的家人也曾买来慰问品上门拜访,这些事都让谭和平感到欣慰。塘边社居民蔡国清说:“老谭等于是救了两个家庭。如果他当时没出手,小女孩有什么三长两短,开车的年轻人免不了法律的惩罚。”附近居民最近都知道这件事,没有一个不夸老谭的。
老谭脸皮薄,受不了夸奖。他说,整个过程就在几秒钟之间,都是下意识的反应。“我是37年党龄的老党员,也是这条巷子里唯一的党员,那种时候就是一种考验!”老谭很认真地说。
老谭的爱人江女士在湖北老家帮忙带孙子,听到丈夫的遭遇,心疼不已:“救人是应该的!但我人在外地,他躺在家里,连个送饭的人都没有。”“那毕竟是一条人命,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命运。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么做。”老谭说。
一个人和一座城的温暖
其实,一直以来,老谭都是一个热心人。
就在如今仍然不太方便的右脚上,有一条深红色的伤痕,那是他2015年6月份,在园山南路和嘉禾路的交会处留下的。当时,老谭正骑着电动车正常行驶在路边,速度并不快。突然,一位带着小孩的妇女,骑着电瓶车逆向驶来,将没来得及躲闪的老谭撞倒在路边。老谭站起身,看到妇女载的小男孩摔倒在地上,额头受了点伤。他忍着痛,将小男孩带到诊所检查,自己随后前往曙光医院缝合右脚的伤口。妇女声称自己没钱,谭和平就自掏腰包,前后付了2000多元医药费。
很多人问过老谭,做这些事情不仅没有回报,而且还给自己添了一身伤,或者损失一些金钱,难道不觉得“吃亏”吗?老谭只是很平静地回答:“厦门这座城市每年见义勇为的人那么多,我做的实在算不上什么,只是希望这个社会上能有更多的人遇到‘扶不扶’‘ 救不救’的情况时,能够主动去救人。”
老谭受伤期间,社区工作人员时常来探望他,村里的老人也自发来看他,关心他的伤势,这一切都让老谭觉得很暖心。“我是党员,也是退伍军人,遇到困难只想着自己克服。但是现在这么多人关注我、关心我,让我感觉这座城市真的很温暖,一个人在厦门打拼了17年,一年比一年更有安全感,一年比一年更有归属感。”
谭和平先后被评为 “2017年度湖里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获“2017年度厦门市‘十大平民英雄’”称号,2018年被评为“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19年被评为“厦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21年2月被评为“第八届厦门市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