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路口,不少电动车和行人闯红灯。
东南网10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卢金福)近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在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城市交通等多个交通出行领域分步开展失信专项治理,治理对象既有企业也有自然人。
第一阶段,治理对象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城市出租企业(含巡游和网约出租)和铁路、民航旅客。第二阶段,将针对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客运驾驶人、出租汽车驾驶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的出台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和热议,福建不少城市出台规定将交通出行领域纳入失信惩戒。专家认为,交通领域失信体系的建设要由顶层设计来完成,而交通出行文明的养成还需靠法律来支撑。
出行乱象丛生 监管存在“缝隙”
不久前,在由济南开往北京的一趟高铁上,一名男子强行霸占其他乘客座位。事件发酵后,男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计入铁路征信体系,限期内被限制乘坐火车,引发了网友对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行为列入失信惩治的关注。
福州城区交通出行各种失序和违法行为屡见不鲜,缺少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现象频发。近日就有网友反映,福州一辆158路公交车的司机不顾乘客劝阻在车上吸烟且态度恶劣。
不少出租车司机为了利益拒载和绕道,也频频被市民投诉。数日前有福州网友“现身说法”,本想从仓山去东街口,却被司机以堵车为由绕道,还被要求提前下车。
在福州街头记者看到,各种交通违规行为随处可见,机动车压线、加塞、抢行人行道,电动车驾驶人不戴头盔、电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等问题均比较严重。
不规范的驾驶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引发人员伤亡。福建省公安厅每月都会对外发布全省典型交通违法(事故)案例,涉及酒驾、醉驾,伪造变造、遮挡车牌,无证驾驶、违反规定载客,超速、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违规也是一种失信行为,比如已明文规定喝酒不能开车,还去开就是失信。”福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说,破坏各项交通运输出行的秩序,也是诚信缺失的一种体现。
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控,会导致各类交通问题屡禁不止,造成诚信缺失。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研究所所长、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特约专家吕英志表示,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违法成本低,执法无法覆盖所有区域,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威慑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