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开始,新修订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将正式开始施行,这份条例中涉及“广场舞”的规定颇为引人关注。条例提倡文明开展个人、集体健身活动,并指出,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宣扬迷信、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情节严重者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次北京市从地方立法的角度,对广场舞等健身扰民情况进行专门规制引起了舆论关注,如何让“全民健身”不变成“扰民健身”,再度引发社会热议。(2月22日 中国新闻网)
对于广场舞来说,居民总是带着一种复杂的心情看待。对于那些老人来说,广场舞的发展以及发扬光大不仅能够健身,更能够是一种有益的社交方式,他们能在跳舞的时候获得一种心灵的归宿。但广场舞的噪音问题一度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所以北京市从立法的角度上规范广场舞,目的就是减少其中的噪音和扰民因素,为广场舞的文明带来新生。笔者以为,唯有文明先行,广场舞才能够健步如飞起来。
文明先行,涉及到“为什么管”。分析广场舞的性质就不难发现,这是一种公益的行为,更是一种公共的行为,即发生在公共领域的行为。在经济学上,有所谓的“公地悲剧”,即如果产权界定不清楚的话,往往就会陷入一种无效的资源配置。广场舞就是如此,如果不管的话,广场这样的公共场所就会陷入无序中,尤其是涉及到其中的噪音,让我们难以忍受。另外也涉及到权利的边界,如果你的行为只是影响到自己,那没有任何坏处;相反,如果你的行为逻辑已经影响到利益相关之外的人,那只能够进行管理了!广场舞就是如此,所以文明先行,我们需要明晰为什么要管,因为其中会涉及到噪音和扰民。
文明先行,涉及到“谁来管”。文明从来都不是自然而言的,而是经过漫长的时间才形成的。广场舞的问题,到底谁来管?笔者以为,需要综合管理,由城管、社区、居委会以及广场舞工作人员多方面合力来进行管理。因为这样的管理,才能够长期有效,否则,对于很多情况下,我们就不能够了解到这样的问题核心。也在于,只有明确了谁来管理,也就确定了管理的主体,能够为文明秩序的呈现奠定坚实的基础。而合力的管理模式,尽管可能存在着一种责任的划分难题,但重要的是能够实现各方利益的融合,实现各方利益的一个均衡,能够为文明秩序带来新生。
文明先行,涉及到“如何管”。很多时候,文明秩序的呈现模式里,需要亲力亲为,也需要进行一种全民总动员模式。具体来说,有顶层的法律法规的出现,也有着每个人的努力。具体到广场舞上来说,每个人都需要做的是懂得文明的底线和边界:不扰民。而一旦扰民,就要依法治理,街道、社区、居委会都行动起来,合力将其完善起来,杜绝事态的扩大。唯有如此,广场舞才能够走上文明之路,健步如飞起来。(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