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网络实名制”,建立网站诚信长效机制
遏制网站违规失信乱象不仅要集中清理违规网站,还要建立网站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在王四新看来,网站要将诚信建设强化到一定高度,并在网站诚信建设方面加大投入;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力度,实现监察执法的常态化。
“网站诚信信息数据库建设可以有效解决网络环境下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欺诈失信问题。”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谢永江建议,网络企业诚信机制建设应当实现企业违规信息记录共享,并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准入制度,强化企业的社会化监督和市场化约束,要让所有责任人承担失信成本。
针对网站“网络实名制”落实不严现象,谢永江认为,平台应尽到更多的管理与核实的义务,确保招聘单位和求职者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不得使用介绍信、名片等非正规方式替代网络实名认证。另外,这种核实义务不能仅限于企业自律,还应该上升到立法的层面。
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看来,“网络实名制”既包括实名注册也包括实名验证。“实名验证方式有多种,通过身份证数据系统连接核实,有时难以避免借用、冒用身份证等情形的出现。因此,行业网络平台可以尝试采取更多技术手段,比如视频验证等。”
另外,赵占领还提到,对于发布过虚假信息甚至存在过诈骗行为的用户,应该由行业协会或者监管部门牵头,建立行业违规失信“黑名单”机制。“一旦出现不诚信甚至违法行为,将被列入行业黑名单,所有网络平台都禁止其注册和使用”。(记者 李政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