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谢文辉)昨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2018年第一批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单位名单已公布,有7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被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这些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因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
7家企业存在失信行为
据介绍,经上级部门审核,确定将泉州市7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2018年第一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管理。这7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存在的失信行为如下:
泉州市海信化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钟淑燕,存在的失信行为:未经许可,擅自储存危险化学品。
泉州市洛江区万安海盛特种气体经营部,主要负责人林福来,存在的失信行为: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惠安县建明食品冷冻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张建宗,存在的失信行为: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
惠安县红星冷冻水产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连芳,存在的失信行为: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
泉州中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乐火金,存在的失信行为:未按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
泉州市紫叶工艺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周元飞,存在的失信行为: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泉州兆辉礼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黄永忠,存在的失信行为: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