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明:不顾个人安危勇闯火场
陈春明,男,1963年6月出生,福安市社口镇社口村人。社口村党支部党员,社口镇义务消防队队员。
2015年12月12日凌晨2点37分,社口镇坦洋村一民房发生火灾,火势大有蔓延开的趋势,社口镇义务消防队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火灾现场。当时有一老人被围困在屋内,陈春明等人多次冒着浓烟和大火进屋搜寻老人,因为火势较大,在多次搜寻无果后,大家决定先灭火再救人。为了及时找准火源,扑灭大火,本身就患有腰椎盘突出的陈春明不顾个人安危爬上屋墙进行灭火作业。由于之前受灾房屋被浇射了大量的水,墙面已变得湿滑,加上水枪的强劲后坐力,导致陈春明脚底打滑从将近七米高的墙面跌落到地上,跌落后,陈春明仍然不顾身体疼痛,继续灭火,直到大火全部扑灭,消防设施安顿清楚后才回家。由于陈春明等人奋不顾身的灭火,才使得这次火灾事故的损失降到了最低,没有波及到其他房屋。事后,陈春明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才发现由于跌落时墙面与地面有较高落差,其腰部骨头已经旧疾复发。
陈春明同志作为社口镇义务消防队的成员,在接到消防任务时,总是第一时间赶到消防队。他先后参与了坦洋村妈祖庙火灾,牛山湾村、沙溪村、社口村等民房火灾,潘洋和岭后村火烧山等数十起火灾的义务救援工作,还积极参与友邻乡镇的消防救灾工作,挽回财产损失达数百万元。陈春明多次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其负责任的行为为社口镇辖区和周边乡镇的消防隐患起到了较好的排解作用。
鉴于陈春明同志一贯表现良好,特别是此次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的感人事迹,特申报陈春明同志为“身边好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弘扬正气,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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