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用监测,厦门排名全国第五
东南网8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嘉晟 林世雄)历经多年的持续推动,“诚信厦门”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2016年获批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2017年上半年信用监测全国排名第五,根据第三方机构依据世行体系进行的评估,厦门营商环境2016年相当于全球经济体排名第40位的水平,比2014年上升21位。
政策法规先行 消除体制机制障碍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信用是一座城市发展的重要软实力。为打造厦门信用体系,让百姓有更多获得感,厦门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诚信厦门”建设作为一项打基础、谋全局、管长远的任务,纳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信用建设,制度层面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厦门着力政策法规先行,出台了《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厦门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并启动《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等40多个行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消除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体制机制障碍。
信用建设,信用信息必须加强互联共享。厦门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多轮信息化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厦门着力打破部门信息孤岛,构建“111222”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体框架,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111222”即定制全市统一数据标准格式的一张表,构架一个支撑协同工作系统,创新应用公安部实名认证的安全系统,建成法人信用信息库和自然人信用信息库,开通70多个部门政务内网工作平台和“信用厦门”网站,设立线下信用查询和银行个人征信自助查询终端便民窗口。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7月上旬,厦门市信用平台总共汇集61个部门的3484项信用信息事项,629万余条信用记录,约1.69亿项信用信息量。“信用厦门”和“i诚信”网站总访问量超600万人次,对社会提供近4万次自然人信息查询,超过613万次法人信息查询。厦门市级平台信用数据还实现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发改委“信用中国”的互联互通,累计向省信用平台上报信用信息82.2万条。
信用建设,信用监管必须加强机制创新。厦门市政府部门率先用信,积极转变管理方式,优化服务,推出推广信用审查、实施分类监管、试点信用承诺制度、开展信用联合奖惩等一系列组合拳,逐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
挖掘信用价值 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建立信用体系的意义,对于企业来说,在于为融资提供便利。厦门通过挖掘信用价值,提升企业融资便利性。通过“信用大数据金融服务”方式,构建“政、银、企、社”四位一体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机制,协同扶持厦门中小微企业发展,实行“税易贷”,吸收了厦门20家中资银行加入,让厦门3831家企业获得贷款74.91亿元,其中小微企业3475户,获得贷款29.1亿元;创新“信用融资”,推出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制度,推动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为融资难的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满足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信用融资需求;试点“农易贷”,创建49个信用村、信用社区,构建信用评分体系,以此作为农村信贷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厦门信用建设与每一家企业、每一位市民都密切相关。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将享受政务服务的便利,包括免押金、享受绿色通道、“诚信红包”等,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则面临惩戒,各部门建立企业法人“黑名单制度”。截至今年4月,厦门已对27家公司的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开展了联合惩戒,针对“老赖”的联合惩戒措施达13类47项,工作生活处处受限。
“着力政策法规先行、着力强化平台支撑、着力创新信用监管、着力挖掘信用价值、着力保障措施、着眼厚植诚信文化,全市已初步营造‘人人关注信用’‘守信事事好办、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氛围。”厦门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厦门会晤召开,必将从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推动厦门信用体系建设,厦门将紧抓机遇,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推动全国信用体系示范市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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