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获悉,近期,泉州市将启动企业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抽查工作。各相关部门将对已年报的企业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进行随机抽查。其中,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将分别按照1%、15%的比例抽取,共抽取守信企业1378家,抽取失信记录企业1959家进行检查。
采取跨部门抽查方式检查年报信息
“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泉州市将采取跨部门的方式,随机抽取3337家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届时,工商、统计、人社、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将联合抽查企业的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据泉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外,抽检年报的比例也因企业信用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企业信用等级越低,其年报被抽到的概率就越大。
据悉,对于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公示历年度年报、未被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且2014-2016年度无工商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相关部门将按1%的比例随机抽检;对于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公示2016年度年报、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或2014-2016年度有工商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相关部门将按15%比例随机抽检。
“检查分为一般检查信息和重点检查信息,企业应尤为注意重点检查信息,因为一旦发现与检查情况不一致,就将被列入异常名录。”据介绍,检查人员将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中,对于一般检查信息,如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企业通信地址等,可以做一般性核对,发现公示信息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不直接作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处理,而是先要求企业改正;但对于企业实缴出资、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资产财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点检查信息,如发现存在公示信息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作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处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今年以来,泉州市共有20475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404家企业从经营异常中移出,131497家个体工商户被标注异常状态、12065家个体工商户被取消异常状态标注。被标注异常的企业多为未按时报送年报所致。
建立协助检查年报的工作机制
据悉,为提升监管成效,年报引入了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建立协助检查工作机制,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将对企业年报信息出具审计意见。检查人员将先查询受检企业公示信息、工商登记备案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资产财务、纳税总额等相关信息,而后通过告知信函、电话等方式先行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企业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表、财务账簿、审计报告、纳税证明、银行进账单、相关行政许可证明等。
在实地核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会把多种渠道收集的材料与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比对,或者实地询问调查,对企业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确认。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把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平台。
信息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列入异常名录
记者了解到,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同情况问题,相关部门也将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如对于发现企业未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工商部门将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工商部门将在责令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对于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部门将在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
对于检查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工商部门将保存、录入相关证据材料,在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对于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将把企业名称、不予配合检查次数、时间、情形等信息,通过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对于未按照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经补报年报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于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企业的年报信息,受理申请的单位要组织对其年报信息进行检查。
责任编辑:孙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