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严重失信,拉黑!
东南网8月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 陈子宜)未经允许跑去生产经营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拒绝、阻挠、干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1日起,根据我省出台的《福建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有以上相关情况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使用、检验检测等机构,将被列入“黑名单”,其间将受到多项监管和惩戒。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主体,各级食药监部门将采取四项监管和惩戒措施:一是对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加密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提高风险管理等级,至少每半年对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出厂检验、企业自查等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二是依法禁止或限制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三是责令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或者邀请第三方进行检查评价;四是对严重失信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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