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诚信年考”很有必要
日前,江苏省淮安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首次明确将公务员个人诚信记录列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内容,并逐步在公务员中开展信用审核和信用报告试点。这一做法,值得肯定。
加强政务信息建设,对公务员实行“诚信年考”,是由政务诚信的重要性决定的。社会诚信体系是由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构成的。其中,政务诚信无疑至关重要,在诚信体系中也具有特殊的作用。这是因为,宪法赋予了各级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诸多权力。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公信力如何,不仅事关政府威信,而且直接影响到信用体系中其他领域的诚信建设。
加强政务信息建设,对公务员实行“诚信年考”,也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近些年来,从全国的情况看,各级政府重视政务诚信建设,总的情况是好,但毋庸讳言,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少,人民群众颇有微词。例如,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保障、专项扶持资金发放、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和评级评优等领域,存在擅自扩大权力牟取不正当部门利益,不遵守规则暗箱操作,不能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工作人员从中贪污牟利等问题;不能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做得不好;公务员不讲信用,欠债不还,一些基层干部大吃大喝将饭店拖垮等等。将公务员个人诚信记录列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内容,并逐步在公务员中实行信用审核和信用报告制度,无疑会强化公务人员诚信意识,发挥表率作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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