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用制度来保证企业的诚信
这样看来,企业是否诚信,取决于它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制度环境中,取决于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标准是否对保障食品安全采取了“零容忍”的政策措施。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就会发现问题还真不少。据官方披露的信息,目前我国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多达15个,国务院还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可是,在“九龙治水”之下,集体责任成了集体无责任。正如有专家举出的豆芽安全监管的例子,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可以找到相应的责任部门,但是任何一个相关的责任部门都可以轻易找出把监管责任推卸到其他部门身上的理由。监管部门一旦置身事外,市场中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反倒是谁越诚信谁越吃亏。
诚信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存在的漏洞和差距,如果不从制度层面把监管乏力的问题解决好,只是一味谴责企业诚信不足,将会是一种“倒果为因”。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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