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企业“红名单”须谨慎发布
据报载,我国将在食品行业建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关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
“对违法者的宽恕,就是对守法者的打击。”对于将食品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发布,让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失信企业寸步难行、付出高昂代价的做法,笔者完全赞同。
但对建立和发布食品诚信企业“红名单”,笔者却有些疑问和担忧。其一,诚信、守法经营,原本就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有没有必要设个“红榜”,对履行了起码义务的企业进行褒奖?其二,全国食品企业多如牛毛,尽管失信企业不少,但诚信、守法经营的应该还是多数,对这些企业,是一一计入“红名单”,还是有所选择?如果有所选择,对没有入选的诚信企业是否公平?其三,“红名单”由官方发布,实际上是一种用政府权威为企业信誉“背书”的行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做法是否合适?以前评选“省优”、“部优”,曾引发不少问题,“红名单”会不会重蹈覆辙?
诚信企业“红名单”还是谨慎发布为宜。(一苇/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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