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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多举措提升涉农案件办理质量
文明风   |  时间: 2009-12-14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12月14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12月11日,笔者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厦门市集美区推出多项举措,通过提升涉农案件办理质量,积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提升涉农案件办理质量的主要措施包括:建立重点涉农案件台帐制度。对重点涉农案件,设立台帐,逐一登记,定期汇报案件的进展情况,做到涉农案件重点办,逐案登记有检查,确保案件及时妥善办理;建立通报回访制度。对每件涉农重点案件,进行沟通联系,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争取各方支持,形成打击合力;做好维稳工作,切实化解矛盾。在办理涉农案件时,注重做好稳定情绪、释法答疑、缓解矛盾工作,并将所涉案件列为重点办理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提升涉农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重在对涉农案件的预防,创新工作方法,让廉政清风吹拂城乡。集美区纪委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延伸到村(居)干部,率先全市开展个人述职述廉与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村(居)干部勤廉双述双评制度。今年,在“双述双评”制度全区推行基础上,将述评结果与村居干部奖惩挂钩,结果全区村居干部中有19人(次)因工作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加发绩效奖;17人(次)因推进工作不力、成绩不佳被扣发绩效奖。此举进一步强化村(居)干部的自律与他律,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据介绍,“双述双评”制度实行以来,辖区各村(居)围绕村民关心的现实问题,共现场答复解决村民关注问题59件,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117件,解决村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20多个,受到农村基层的普遍欢迎与好评。

为防止因集体资产流失而导致涉农案件发生,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纪检、农业等相关部门一方面帮助镇(街)村(居)建立健全出租、出让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并开展资产、资源及合同的清理整顿工作。另一方面,对各级财政投融资、村财投资或委托村(组)代建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明确由村财投资或委托村(组)代建工程项目不能超出该工程预算。不仅如此,建立完善区、镇(街)财政统筹支付村两委成员的固定补贴、年度专项奖金和专项补贴制,健全和规范两委成员退职金、养老保险等一系列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民生改善及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严格控制农村各种庆典、节会、表彰等活动,先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52项,撤销8项。对此,农民朋友评价很高。

此外,结合今年村(居)换届选举年,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的数量增多,民主选举与村集体财务管理监督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等实际,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抓住选前经济责任审计、选中严肃纪律规定和选后廉政承诺三个关键性环节,有的放矢开展工作,有力地推动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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