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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拟逐步取消暂住证推行居住证
文明风   |  时间: 2009-11-19  |   文章来源: 东南早报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将会稳妥、逐步推行,目前仍需办暂住证

  东南早报讯 (记者赵伟 陈祥木)昨日会议传出消息,泉州将逐步推行居住证制度,不过尚待一步步实现,目前仍需办理暂住证。

  11月10日,泉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深化“平安泉州”建设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将健全完善“多证合一、多举并重、多位一体、多方保障”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逐步推行居住证制度。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朱警官称,取消暂住证、推行居住证制度是大势所趋,目前省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作专题调研,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但是,把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并不是“改”一个字这么简单,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同时还必须解决就业、住房、养老等诸多关联问题,“这项制度的改革是一项重大工程,将会稳妥逐步推行,目前,在泉流动人口仍需办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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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群体性事件:

  及时向媒体和公众通报

  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

  早报讯 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处理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昨日会议,《泉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向媒体公布。

  《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引发危害公共安全事件,要制订处置预案。县、乡两级要明确相应的领导和机构、人员,定期排查分析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诱发极端涉法事件的隐患,及时做出预警报告。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所在地的基层政法综治部门要主动介入,协助查清事实,落实稳控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领导要亲临一线,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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