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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再获全省文明城区考评第一名纪实
——四求作为抓创建
文明风   |  时间: 2009-10-16  |   文章来源: 福建日报

  ■ 本报记者 林世雄 通讯员 林其煌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上,思明区再次被授予福建省文明城(区)。同时,思明区计生局等18个单位被授予文明单位;厦港街道办事处被授予文明单位标兵;金鸡亭中学等7所学校被授予文明学校;龙头社区等8个社区被授予文明社区;鼓浪屿街道与73122部队、中华街道与92674部队后勤部被授予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这是思明区连续两届获此殊荣。思明区以“建文明城区,创文明单位,当文明家庭,做文明市民”为载体,以和谐创建为着力点,不断推动群众性创建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在全省率先出台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建立9+1综合执法队伍,先后树立起爱心超市、爱心餐桌、爱心课堂等爱心系列品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在高起点上获得新进步,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重在坚持求长效

  思明区坚持全民动员抓创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全区人民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创建态势。

  抓组织领导。成立区创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10个工作组,把文明城区创建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创建工作点评会制度、“辖区理念”(不论问题责任归属,属于思明辖内的,能解决的给予先行解决)、“24小时理念”和“9+1”(工商、公安、城管、文体、卫生、环保等多部门参与)综合执法新模式。

  抓创建投入。2006年-2008年分别投入创建经费201万元、248万元和356万元,同比增长32%,人均创建经费4.48元,超过全省指标4倍多。有1400多家非公企业常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147家单位和个人为爱心超市捐款捐物3559万元;累计向宁夏泾源县等5个对口帮扶地区安排帮扶资金1627万元;2008年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1907.03万元。

  抓政务环境。全面实行“首问制”、“承诺制”、“一厅式”、“一站式”服务,建成全区性网上审批系统,14个单位49个事项实现在线办理。每年开展“政府服务月”和“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推出便民项目439个。建立政府新闻发布会和区领导接待日制度,聘请23名市民担任机关效能监督员,开展新闻媒体“网上评议政府”活动。

厦门思明区扎实做好文明指数测评工作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