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法律服务”机制创新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8月20日,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钟伟东,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董丽丽率队到翔安区何厝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黄厝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实地调研。
期间,在黄厝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芳华礼堂开展座谈交流,调研组一行人听取了翔安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佳锻和区司法局局长康志然的汇报。座谈会上,钟伟东对翔安区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法律服务”试点区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示充分肯定,并指出,要尽快在全市推广翔安区的经验,有四个方面做法值得借鉴。
钟伟东表示,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高。翔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落实。二是资源共享做得好。充分整合人、财、物等资源,发掘、放大、做强特色优势。三是示范点位选得好。两个示范点工作基础强、领导班子有力,组织实施到位。四是工作协作配合好。区委文明办与区司法局通力协作,狠抓工作落实。“下一步要锚定目标,确保综改任务圆满完成。”
据了解,自2023年12月“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法律服务”试点工作正式在翔安区开展以来,翔安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区委文明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工作落实落细。
翔安区委文明办、区司法局联合发文《翔安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法律服务”试点区建设的意见》,对于阵地融合机制、业务融合机制以及具体的职责分工、工作要求进行详细分解,进一步明确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法律服务”试点区建设的各项任务,确保后续有序推进工作。
线下工作交汇融合。一是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依托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3·5”学雷锋纪念日等现场宣传活动,进社区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累计开展50场次,开展发放1万余册。二是开展常用法律法规法治课堂活动。依托文明实践站在村(社区)开展以《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为主题法治课堂活动,今年以来,全区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累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10余场次。三是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宣传活动。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接,联合开展“抵制高额彩礼 倡导文明婚俗”移风易俗普法活动,累计18场次。
线上平台互融互通。在翔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平台中融入法治宣传元素,开辟“普法宣传”专栏,线上实现“法治翔安”微信公众号与“翔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服务平台互融互通,定期推送普法文章。与区委文明办对接,在“翔安区新时代文明中心”平台直接链接接入“法治翔安”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扩大“法治翔安”微信公众号中普法文章的点击阅读量。
未来,翔安区司法局将继续协助翔安区委文明办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法律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与法治建设的价值,为建设“五个翔安”、助力厦门市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先行区做出贡献。(人民网 柯文芳)